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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上造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谣山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西襄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汾网违法性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警迅即查赵某某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博眼到案后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为了吸引眼球,公民上网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男,表示担忧。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对此,临汾市人。
山西警方提示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
6月9日上午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经批评教育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该贴发出后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36岁,不轻信传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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